商标提交注册申请以后被商标局驳回,自收到驳回通知书(电子版)起1个月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,过程类似于汽车违章的行政复议。驳回复审是该商标驳回后想要继续获得商标权的唯一途径。
商标局依据《商标法》、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等规定对所申请的商标不予核准通过,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,继续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主张自己的权利,这个过程称为驳回复审。
办理时机: 驳回复审的有效期为1个月,从收到电子版驳回通知书之日起计算1个月。具体收文日期可咨询本站客服。
办理时间: 提交驳回复审以后大约9-12个月出复审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