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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通过商标局审查的商标都会进行3个月公告,在公告期(也叫异议期)内可以提出反对意见。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,在法定期限内,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,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。
办理时机: 商标注册公告期3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申请。
办理时间: 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提出以后大约6个月商标局会要求商标注册人答辩,对方需要在1个月之内答辩,整个异议申请约12个月左右才能知道是否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