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台湾商标申请所需资料?
A:
1. 以法人申请,需提供最新年检《营业执照》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;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;
2.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,包括姓名或名称,性质、国籍以及详细地址;
3. 商标图样,商品名称和类别;
4. 委任书。
Q:
刊登宪报?
A:
批核后商标须刊登在政府公报上,公众在公报出刊后4个月内可提出理据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提反对议案,若没有人提出反对,此注册便算成功。政府知识产权署会正式批发注册商标证书。
Q:
反抗辨反抗对?
A:
当申请文件递入政府后, 政府就该商标提出异议, 这个时候就由我们专门负责商标的律师进行反抗辨反抗对, 这是注册商标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。
在注册费用中不包含了该费用. 这个程序需半年时间。
Q:
台湾商标法?
A:
现行台湾地区商标法主要构架是建立于1973年,期间经历多次修正,2003年5月23日修正后的商标法引进了许多新制度,为符合国际趋势简化各种行政手续,也加强了对着名商标的保护。台湾实行一案多类别申请制度,引进分割制度,采取注册后异议制度等。